近期,武冈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从公安机关移送的一批党员干部涉酒交通违法问题。为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警示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冈市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唐金生工作日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中午,唐金生酒后驾车途经水西门办事处龙田路口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唐金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4毫克/100毫升,交警部门认定为饮酒驾驶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8月18日,唐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武冈市教育局档案室工作人员贺协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贺协华在请事假期间,酒后驾车途经武冈市铜宝路公路局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贺协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3毫克/100毫升,交警部门认定为饮酒驾驶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8月17日,贺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冈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李平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李平华在请事假期间,参与聚餐饮酒,酒后驾车途经武冈大道师大附中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李平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毫克/100毫升,交警部门认定为饮酒驾驶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8月18日,李平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冈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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